发布时间:2024-11-28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校学字〔2023〕5号)、各奖学金项目捐赠单位与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协议及相关社会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具体组织实施2023-2024学年部分社会奖助学金(目录名单见附件1)的评审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以及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具体见各社会奖学金专业要求,部分奖助学金需经过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研究生工作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
4.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5.学院会结合申请学生其他相关受助情况综合评判考虑。
三、申报及评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及评选条件,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武汉理工大学“XX奖学金”评审表》《武汉理工大学“XX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4)及相关支撑材料(个人事迹材料、感谢信、材料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品格合格把关审查表,见附件5-8)。
2.学院评审:学院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初评,经讨论确定社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并在校内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2023-2024学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申请)表、推荐结果汇总表(见附件9)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由教育发展基金会会同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进行材料审核。
四、管理与发放
1.奖助学金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依照捐赠协议书及评选细则执行,接受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监督。
2.保证专款专用,由武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依照获奖学生名单,将奖学金直接划拨到获奖学生的银行账户。
附件1: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社会奖助学金名单
附件2: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社会奖助学金捐赠单位简介
附件3:“XX奖学金”评审表
附件4:“XX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5:社会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指导性模板
附件6:感谢信模板
附件7:材料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品格合格把关审查表
附件8:材料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品格合格把关审查表
附件9:“XX”社会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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